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药妆”原本是个舶来概念,相比薇姿、理肤泉、雅漾等其他跨国“药妆”在药房渠道赚得盆满钵满,国产“药妆”却一直在没有官方身份的灰色地带尴尬发展,而消费者对“药妆”具有高于普通化妆品作用的误解也普遍存在。
我国目前没有“药妆”
日化专家、广东省卫生检验中心主任技师杜达安介绍,查询国家权威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可以发现,并没有“药妆”这个概念。卫生部、药监局等主管日化产品的卫生系统也没有关于“药妆”的批准文号,“药妆”的生产标准同样尚无界定。
据介绍,虽然从2008年9月1日始,所有化妆品及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但是目前化妆品特殊文号的审批权依然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对化妆品进行综合监管执法。只有产品文号和质量安全性是目前相关部门监管重点。
“药妆”概念来自欧美,杜达安介绍,FDA(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认为含有药物成分、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属于药妆产品。国内《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相对应的概念是“特妆”,即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例如祛斑、生发等产品。消费者可以从产品外包装上的“妆特字”号等进行辨认。